所属地区 | 汕头澄海 | 项目性质 | 采购 |
发布时间 | 2019-08-30 | 进展阶段 | 招标开始 |
关键词 | 汕头,澄海区 |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澄海区金鸿与洲畔、金鸿与金溪、隆碧与东铁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2018393
二、采购项目名称:澄海区金鸿与洲畔、金鸿与金溪、隆碧与东铁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812-611-0021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2945003.58 元
五、采购内容: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内容。详见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广东立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的内容。
六、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5、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外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等资质且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6、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7、提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8、资格证书副本(广东省外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等资质且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料)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11、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按A4纸规格依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二、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17时止),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5886798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E- mail: gdhsgs@126.com
网址:www.gdhsjl.com
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