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国道324线莲上至盐鸿路段7个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日期:2021-12-20 项目收藏
所属地区 项目性质
发布时间 2021-12-20 进展阶段 招标开始
关键词

项目概况

国道324线莲上至盐鸿路段7个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15-2021-02583

项目编号:HSCGZB202164

项目名称:国道324线莲上至盐鸿路段7个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29474.94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道324线莲上至盐鸿路段7个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429474.94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交通管理设备

国道324线莲上莲茂路口(中联加油站)、溪南下岱美路口、溪南水南路口、溪南南砂乡亭路口、东里南社路口、盐鸿春天湖工业区路口、盐鸿镇道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及其后台升级扩容项目

 

1(项)

本项目为国道 324 线澄海区莲上至盐鸿路段的 7 个路口(① 莲上莲茂路(中联加油站)路口;②溪南下岱美路口;③ 溪南水南路口;④ 溪南南砂乡亭路口;⑤东里南社路口;⑥盐鸿春天湖工业区路口;⑦ 盐鸿镇道路口)的交通管制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及后端系统升级扩容等。详见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广东恒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的内容及招标文件。

942947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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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120个日历日内必须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道324线莲上至盐鸿路段7个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道324线莲上至盐鸿路段7个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等资格且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10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地址:澄海区文冠路

 联系方式:0754-85886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附件招标文件.zip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本项目仅供正式会员及查看
本公告于2021-12-2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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