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项目性质 | ||
发布时间 | 2023-06-05 | 进展阶段 | 招标开始 |
关键词 |
项目概况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GZB2023015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供应商须对食堂投入相关的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以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的定案结算书为依据,结算价不低于供应商承诺投入的报价,供应商投入的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在合同期满后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2.标的数量:一签多年(3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一年一签,每个合同期满前组织一次师生综合考评,满意度达不到80%,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进行采购招标;师生满意度能达到80%以上(包括80%),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可进行续签合同。)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基本情况: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在校内宿生约1900人,教职工210人,实行全寄宿管理。食堂全年可营业约十个月。
食堂应按学校作息需求为师生提供每日早午晚三餐、专项活动供餐的经营管理。
(2)承包场所: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食堂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第一用餐区约1200平方米,其中操作区、售卖区面积约350 平方米,就餐面积约850 平方米。第二用餐区约900平方米,熟食售卖间约50平方米。
(3)食堂现有设备设施:
食堂水电齐备,能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设置烹调区、粗加工区、库房、售卖区等,同时配备基本的餐台、货架、冰箱、消毒柜、工作台等。
(4)供餐时间:
为学校师生提供大众饮食服务。每天早上 6:50 至 8:00 须提供早餐服务,中午 11:30 至 12:20 须提供午餐服务,晚上 17:00 至 19:00 须提供晚餐服务。(注:如需其他时段的饮食服务供应商可制定后报学校审批。)
(5)用餐标准:
食堂提供的大众餐。高价菜是指每份售价5元以上(不含5元);中价菜是指每份售价1.5元以上至5元(不含5元);低价菜是指每份售价 1.5 元以下,含 1.5 元。所提供的食堂饮食服务中,大众伙食的比例不得低于 85%,其中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 3:4:3, 低价菜在每个正餐的高峰时段必须保证在 8 种以上。
(6)按学校的要求提供寒、暑假期间(含节假日)留校师生的膳食服务。
(7)在正常供应大众伙食的情况下,开展餐饮特色服务、夜宵服务等不同层次的消费服务,公共就餐区的各类餐饮服务档口由供应商规划餐饮服务项目,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8)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
(3)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
(4)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须承诺:2021年 8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未受到食药监主管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所经营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罢餐等群发事件(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说明: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4纸格式,一式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及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环翠路中段北侧
联系方式:0754-86983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54-85861273
附件: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