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项目性质 | ||
发布时间 | 2021-03-17 | 进展阶段 | 招标开始 |
关键词 |
项目概况
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5-2021-00011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8858794.03
最高限价(如有):58858794.03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3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广益街道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水域漂浮物垃圾清扫打捞清运、堤围清洁、专人管理厕所、垃圾收集(含上门收集垃圾)运输服务及外运等。中标人须将生活垃圾运送至广益街道垃圾压缩站,大宗废旧物品收集、转运由中标人运输至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鸿沟大件垃圾处理站或自行处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一年一签,若能通过相关的考核,方可进行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办事处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登峰路中段
联系方式:0754-85896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附件招标文件.zip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