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项目性质 | ||
发布时间 | 2024-12-18 | 进展阶段 | 招标开始 |
关键词 |
项目概况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GZB2024026
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委托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提供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2)服务范围:食堂以中餐及自助餐形式整体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包括食堂管理、食材采购及配送、食材烹饪、人员招聘、厨具餐具的清洁维护保养、厨房及用餐场所的保洁等。成交供应商按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开膳工作;
食堂场所、厨具餐具、清洁用品、消防设施设备、生产设施设备及食堂运作必要的其他设施设备,运作所产生的水电费、燃气费均由采购人提供及承担。食堂运作过程中,除采购人必须负责提供及承担的部分外,其他部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及承担。采购人另外要求增加用餐标准及食材的,增加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另外按实报销解决。
3)服务概况:机关食堂地点位于采购人办公大楼一楼,食堂厨房作业面积约12㎡,用餐使用面积约120㎡。食堂按日用餐 100人次(早餐40 人,午餐60 人),年用餐日数按 250日计算。早餐每位5元,午餐每位16元。服务期内,采购人因重要检查或任务等工作安排,需追加晚餐、周末/节假日用餐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提供开膳服务,工作餐按上述标准按实结算;
食堂加工服务费每月5000元,服务费及单位伙食费以月进行结算,单位伙食费结算以每天早餐40人、午餐60人的用餐人数进行结算。
4)早、午餐供应标准:
1、早餐:以每人每餐5元为标准,包含包子、油条、鸡蛋、玉米、番薯、豆浆、白粥、面条等供采购人工作人员选择。
2、午餐:以每人每餐16元为标准,不低于3荤2素1汤,蒸盘米饭不限量供应为标准,最终按成交供应商按投标承诺进行配餐。
3、若采购人用餐人数达到100人时,开放粿条汤粉窗口供采购人工作人员选择,费用标准为20元/份由用餐人进行另付。
4、成交供应商按上述供餐标准和服务要求,自行盈亏经营和管理。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等。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附件5)。
3)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详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附件5)。
4) 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附件5)。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详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附件2)。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详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附件2)。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说明: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4纸格式,一式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
地址:德政路与泰然路交叉口西南100米
联系方式:0754-858927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54-85861273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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