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项目性质 |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进展阶段 | 招标开始 |
关键词 |
项目概况
汕头市中心医院易地重建项目(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08-02806-0009
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易地重建项目(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8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98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易地重建项目(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方案和设计内容的造价分析,造价控制建议,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及签证发生的内容进行造价审核),工程进度造价审核、监理费审核、勘察费及设计费审核、工程检测费编制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提供造价指标及相关造价信息,参与采购询价,项目工程量计算,钢筋及预埋件计算,项目后评价阶段的审计及评价等,财审阶段的对接服务等,实现整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保障建设项目总投资目标的实现。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委托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定案完成和全部服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5、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9日至2020年08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
地址:汕头市外马路114号
联系方式:0754-88903583、88903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附件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