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六合现代产业示范区—现代产业园C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配套餐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日期:2021-04-01 项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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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4-01 进展阶段 招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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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岭海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汕头市六合现代产业示范区—现代产业园C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配套餐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1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六合现代产业示范区—现代产业园C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配套餐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租金):453600.00元[年租金上浮约定:第一年(即2021年度)免租金,第二年(自2022年1月1日计)按3元/平方米/月进行收取,以后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平方米每月上浮1元。]

四、采购数量:自合同签订起计至2025年12月31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及需求:

(1)基本情况:

二、三楼餐厅面积约4200平方米(单层2100平方米),主要供应园区项目入驻企业员工的早餐、中餐、晚餐、宵夜及部分商务就餐需求。本次拟招一家有资质的供应商对二楼餐厅进行配套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三楼餐厅的排烟管一并列入本次配套建设)。

(2)拟投入的设备设施及完成时间

1)需供应商对餐厅投入相关的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应承诺投入金额不得少于150万元,以税票为依据,供应商投入的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在合同期满后归采购人所有。

2)供应商须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并开始开业。

(3)供餐时间:

早餐、中餐、晚餐、宵夜及部分商务就餐需求。

(4)用餐标准:

员工餐厅以提供员工福利为基本目的,微利运营,并保质保量进行供应,随时接受采购人监督。

(5)水电费收取: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需负责办理相关的排污许可、食品安全等手续,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1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说明: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4纸格式,一式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4月1日至20214月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4月12日下午15时30分(15时00分开始接收报价文件)

九、提交报价文件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磋商时间:20214月12日下午15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4月1日至20214月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邮编:515800

(二)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岭海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莱芜管委会综合大楼五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4-85511535

附件:

报价文件格式.docx

磋商文件(0401).pdf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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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于2021-04-0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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