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项目性质 | ||
发布时间 | 2022-02-09 | 进展阶段 | 招标开始 |
关键词 |
项目概况
溪南江景公园(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515-2022-00095
项目编号:440515-2022-00095
项目名称:溪南江景公园(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5783.0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溪南江景公园(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3255783.0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数量(单位)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包括公园的园建、箱涵、给排水、照明、绿化工程及公园公厕的土建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 | 1(项) | 3255783.07 | 3255783.0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个日历天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溪南江景公园(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溪南江景公园(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时间: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
截止时间:2022年2月22日 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时间:2022年2月22日 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说明: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4纸格式,一式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金溪路23号
联系方式:0754-8575200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0754-85861273
附件
1.磋商文件.zip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2月9日